档案说明:本文出自Nomika Epilekta旧档案,经整理保留,供历史和信息性阅读。

人们已经明白,在我们的国家,制度正在经受考验,国家结构已经松散瓦解,社会遭遇前所未有且短期内看不到克服希望的危机。

在这种衰败气氛中,且衰败并非只是、也并非主要是经济性的,司法权也未能免受损害。司法权承担忠实适用法律、解决争议和追诉犯罪的任务。

法院,也就是数量众多的法官,在作出裁判方面过度迟延;而其作出的裁判,很多时候与明断和正义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常科以过重刑罚,且许多时候不审查被定罪者年龄、违法时的具体条件以及其个人状况,例如教育、家庭、出身、贫困和健康。被定罪者很少因刑罚而获得矫正,即使有也多半出于偶然。相反,他们变得更糟,充满仇恨和报复社会的意志,因为他们感到自己并非按照公正、人道和违法程度受到判断,而是按照法官在审判定罪当天的印象和情绪受到判断。

正如议会主要由缺乏原则、理念和能力的职业政治人物组成,政府多由无职业经验且缺乏资质者组成一样,法院也由一些人组成;这些人只有例外地具备解决公民与国家之间争议,并以矫正前景惩罚违法者,尤其是严重犯罪行为人的能力。

当然,在整体不足者之中,也有杰出的真正正义职能人员。但他们的价值很少得到承认,他们珍贵的服务因普遍不足而被削弱。多数这类人无法登上司法等级的最高层。他们被黑暗吞没。

司法裁判常在多年后才作出,而法律适用多年迟延影响司法权,并消灭其威信。

没有良好政府,或者议会成员配置糟糕,我们仍可生活。但如果没有有威信的法院,我们无法存续。如果对实现哪怕不完整正义的机制,或对我们习惯称为“司法”的东西没有信任,社会就失去了“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经文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

多数研究司法权问题的人声称,拒绝司法、解决争议的惊人迟延、司法判断质量低下、各种圈子形成,包括司法外圈子和其他圈子、傲慢、不公的胜利和普遍不安全,原因在于缺乏基础设施、物质手段、更多法官和书记员、希腊人的诉讼狂热、公民好争、政府干预以及律师人数膨胀。

然而,除这些不应被忽视的因素外,司法实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原则、理念、德性、经验、充分训练和教育。这些被对权力、支配和显露的渴望所替代,尤其被多数司法权人员为经济成功所作的西西弗式努力所替代;他们没有持续努力和牺牲,而这些正是选择服务法官职能及其他对社会承担最高责任和最高义务岗位所要求的,例如检察机关、法院书记处、司法部、国家法律委员会以及律师、公证人和司法执达员协会。

为获得能够实现正义司法权,我们必须由具备特殊能力、教育、奉献和牺牲意愿的人来组成它。法官不能只是职业人士,正如检察官和律师也不应只是职业人士。法律称所有这些人为职能人员,正是为了表明,他们首先通过服务正义制度履行职责,其次才考虑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然而今天是否存在这样的职能人员?当然存在。他们存在,但不被突出,不制造声响,不打扰别人,因为他们全心全意献身于服务职责,并将职责与自己的呼吸等同。然而他们人数不多,极少,无法独自改变司法权整体选择走向贬值的下坡路。

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司法职能人员模仿职业工会人士罢工;或者如律师所说,“停止参加”审判。于是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三项国家权力之一,也是最敏感的一项权力,尽管有誓言、宪法和其应适用的法律,却不履行审理民事、刑事及其他案件的基本义务。这些案件积压、腐烂并化脓。

如果想象整个政府罢工,或者议会罢工,就可以看出法官罢工以及其次律师和法院书记员罢工是多么不合时宜。

换言之,我们面对的是荒谬,是一切普遍瓦解的现象。我们必须做些什么,每个人在自己的领域、从自己的位置出发。我们应采取明智行动,抛开怠惰、安全位置上的贫乏批评和不会产生收入的自卑式抗议,以阻止这种松动和崩坏把我们的日常生活变成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