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图分析民主这一概念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一种权力来源于人民、以服务人民利益并始终追求共同善为目的的政治制度。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城市共同体与公民之间的完善关系,二者相互预设并相互保护。公民应当在平等发言权和坦率表达的基础上协同行动,维护并尊重法律,摆脱政党狂热和偏见。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民主经历了多种形态的变化,同时始终试图保持其基本特征不受损害:权力必须以某种方式来源于人民。

在今天,民主虽然已经明显不同于其最初形态,但在理论上仍通过投票形式来源于人民。公民拥有权利和选择,可以选出他们认为有助于国家更好治理的代表。

现实中,我们的日常生活却充满了示威、游行和愤怒的公民。一个本质上以民主方式作出决定的政体,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亚里士多德曾说,当全体公民不再由理性和德性支配,而是被激情牵引时,民主就会沦为民众暴政。难道他最终是正确的吗?

为什么公民已经失去对自己执行机构的信任?

我们是否误解了民主、自由和平等这些概念?无礼是否就是权利,违法是否就是自由,言语的放肆是否就是平等,无政府状态是否就是幸福?我确实在思考,滥用权力难道也是民主的吗?

我深信,这个国家的公民已经失去了对“民主理念”的信任。近年来,健康政治参与的缺失和非理性的政党化,已经以战略性的方式将我们的民主推向自我消耗。

结论留待读者自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