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说明:本文出自Nomika Epilekta旧档案,经整理保留,供历史和信息性阅读。
希腊最高法院驳回一名吸毒成瘾者关于承认其疾病状态的请求,即承认其对毒品的完全依赖,从而避免被判处多年有期徒刑;该刑罚最终导致其身体和心理遭受毁灭。 具体而言,根据第1092/2011号裁判,希腊最高法院认为,对一名年轻患病吸毒者判处六(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欧元,具备合法理由说明。 通过上述裁判,被定罪人的撤销上诉被驳回;最高法院认为雅典五人上诉法院(重罪)第3122/2009号有罪判决理由充分且合法,该庭由一名女性担任审判长。 根据同样由女性担任审判长的希腊最高法院裁判,被告人关于其在实施被判有罪的行为时属于吸毒成瘾者的主张,应被驳回为无根据(即未获证明)。被告人主张自己已形成使用毒品的习惯(成瘾习性),并无法依靠自身力量摆脱该习惯。 更具体地说,根据上述最高法院裁判,在负责侦查该案的预审法官指令下,由精神科医生安东尼奥斯·帕帕杜拉基斯制作的精神病学鉴定报告中,结论性写明:“我认为,受检人虽至少符合部长决定所要求标准中的3项,并可被认为属于慢性物质使用者范围(主要为可卡因),但不能被视为第2121/1993号法律第15条意义上的依赖者(该法律与毒品完全无关,而是关于……知识产权!);也不能认为其需要特别治疗性处理和待遇,因为其无法依靠自身力量摆脱使用毒品的习惯。本人作出上述结论,是基于体表观察和耳鼻喉检查的发现(显示有使用迹象),同时也基于所称使用并未影响其功能能力,亦未促使其尝试戒断。” 根据上述医生兼精神科医生的结论,被告人虽然使用可卡因,但不能被视为毒品依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的结论具有说服力,因为其理由完整且清楚(也就是说,被告人属于毒品使用者范围,但并非依赖者。因此,他应当被关入监狱,事实上也确已被关入监狱;在监狱里,违禁毒品可以不受阻碍地流通,使其能够方便地取得毒品,并发展出医生报告认为其尚不具备的完全依赖。该年轻被告人的母亲尚未来得及与该医生沟通,以说明其儿子的状况,并提供必要的有说服力证据和通常的说服材料[另见Nomika Epilekta:“国家被判赔偿一个家庭”])。 裁判理由继续指出,上述结论(即吸毒成瘾者并非吸毒成瘾者)并不会因被告人自行委托专门法医德摩斯特尼斯·布基斯(雅典法医服务部门前负责人)制作的医学鉴定报告内容而被推翻。 法院作出这一判断,是因为其认为由预审法官命令进行的鉴定结论,比法医德摩斯特尼斯·布基斯鉴定报告中的结论具有更清楚、更完整的理由;后者没有解释一名吸毒成瘾者如何可能具备这样的功能能力,能够组织从境外运输毒品,甚至还牵连第三人。 也就是说,司法裁判认为,法医在其鉴定中确认被告人患病后,还负有解释该被告人功能能力的义务,而不应仅限于在报告中负责任地记录其法医学发现。也许指出一点并非多余:因可卡因形成依赖的患病吸毒者,往往表现出极强的功能能力和能量,远超健康人。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上述裁判随后接受的内容。 具体而言,根据该裁判,未遵守关于鉴定进行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关于鉴定进行时间的规定(也就是公然违反法律),并不导致该鉴定发生任何无效,因为法律没有这样规定。 因此,鉴定人可以违反法律而不承担后果,可以在自己找到机会时随时制作鉴定,不受限制或规则约束;无论其作出何种结论(只要像本案一样把患病者视为健康者),都被认为具有说服力,并且比经验丰富的专门法医同行所作的任何相反鉴定更有说服力。 裁判最终认定,被告人的相关主张应作为无根据而被驳回。 在此之后,法院还驳回了向法院告知以下事实的请求:该年轻被告人由于患有精神疾病(幻觉、抑郁),而具有减弱的责任能力;这一点由数十份正式公共文件证明,包括医学证明、精神科证明、医院诊断、临床检查、实验室检查、服用强效精神药物的医学凭证以及其他正式且不可反驳的科学资料。
根据司法认定,法院并不认为被告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其所主张的意识障碍状态,因为在当时,被告人仍具备作为个人的功能能力,组织从境外发送毒品,在2006年夏季与女友一同前往秘鲁两个月并且工作;若其处于病态意识障碍,这些事实就不会发生。 这一裁判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希腊监狱中,因贩卖毒品、特别危险等指控而被判无期徒刑的人数超过1,200人,而在许多欧盟国家这一人数不超过100人。 在希腊监狱中,超过6,500人因贩卖毒品指控而被羁押;而在邻国意大利,一个人口5,700万的国家,相应人数仅为120人。懂的人自然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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