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说明:本文出自Nomika Epilekta旧档案,经整理保留,供历史和信息性阅读。

根据比雷埃夫斯轻罪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94/2012号裁定,科里达洛斯羁押机构(科里达洛斯监狱)负责人第38399/28.06.2012号申请被驳回。该申请转交了非政府组织“公民人权联合会”的申请兼报告,请求立即释放一名高龄受刑人,理由是他已经完全服满对其判处的监禁刑,累计在监狱停留63年4个月6日,且本人已九十二(92)岁

该裁定值得关注,因为其中包含若干思考和理由。它们表明,“司法权”并未在席卷希腊社会、其他国家权力以及国家结构的普遍而严重的危机中保持不受影响。

下文先列出检察官建议,随后概述审判委员会驳回科里达洛斯监狱负责人关于释放这名92岁老人的请求时所持理由,最后对这一司法决定(裁定)作简要评价。

根据检察官建议,“……科里达洛斯羁押机构(科里达洛斯监狱)负责人提出的上述申请,依法提交审查;该申请转交了(……)非政府组织的申请(……)从案卷文件以及对在押人员人格的整体评估可以得出如下情况:N.N.现年92岁,曾被判刑如下:a)依据雅典五人上诉法院第47223/1975号和第723/1975号判决,因1975年4月21日在雅典、塞萨洛尼基及其他地点实施的叛乱、叛国罪和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20年监禁并剥夺政治权利5年,以及无期徒刑并永久剥夺政治权利。

此后,他一直被羁押在科里达洛斯羁押机构。从其刑期开始执行之日(1975年4月25日)至刑期计算表制作日(2012年6月28日),上述在押人员实际服刑37年2个月3日;其已执行刑期(折算刑期)……为26年。因此,作为高龄人员,他已实际和折算服刑63年4个月6日。也就是说,对于全部累积对其判处的刑罚,他在任何情况下都至少已经服刑25年。

因此,他具备有条件释放的形式条件。其被判刑的犯罪中,叛国罪和叛乱罪旨在通过建立军事独裁推翻希腊宪法和民主政体;其余犯罪则旨在巩固独裁政权,并阻止任何推翻该政权和恢复民主的行为。

上述在押人员确未受到纪律处分。但仅凭这一事实,不能安全推断其已经矫正。相反,直至今日,上述人员仍表现为毫无悔意,明确且清楚地厌恶民主政体,表现出对宪法和民主缺乏尊重,赞同为了使独裁占上风并推翻宪法而实施的犯罪,并且甚至没有试图消除自己行为的后果,哪怕是向受害者和独裁受害者家属道歉(……)从对在押人员人格及其羁押期间行为的整体评估看,不能认定其已经实现刑罚矫正和道德改善,甚至不能认定其对自己所为感到有罪。此外,申请中没有任何一点表明他已为其行为悔改,或如今已表现出对宪法、法律和民主的尊重(……)据我们判断,上述在押人员不符合有条件释放的实质条件,因为其在监狱中的良好行为被认为只是表面良好,而非真正良好,因此其有条件释放申请应予驳回……”。

同一检察官建议还作为事实指出:“……释放申请并非由其本人提交,而是由上述非政府组织提交……”。然而,检察官建议驳回的正是这份并非由92岁在押人员本人提交的申请。

审判委员会在考虑检察官建议后,在其“理由”中作出如下表述:

“……如受刑人未实际服满刑罚的五分之二,不得给予有条件释放(……)如为无期徒刑,则为十八年(……)在任何情况下(……)受刑人如已服刑22年,即可释放……”。

随后,委员会承认,根据法律,有条件释放原则上必须准予,除非以特别理由认定,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行为使继续羁押成为绝对必要,以防止其再次实施新的应受处罚行为。

接下来是法律分析,并主张在该具体案件中,《刑法典》第2条确立的强制适用较轻法律这一不可违背原则并不适用,理由是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因“叛国罪”被定罪的人。

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在受刑人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已尽其所能履行经司法确认的对受害人的义务,并且根据其既往生活、个人和社会情况以及据此对其性格的判断,可以期待其今后诚实生活时,才给予有条件释放。

对于这名92岁在押人员,审判委员会特别认为,他必须继续留在监狱中,尽管他已服刑63年以上,理由涉及保护政体,也就是所谓“公共利益”[裁定第4页第2面]。

此外,在押人员服刑期间未受纪律处分,并不证明其已经矫正,也不证明受刑人对其所犯罪行真正悔改。因此,不能期待其今后诚实生活

裁定理由中特别指出,上述受刑人表现为毫无悔意,并在2012年7月17日的备忘录中声明,除非希腊国家完全为其平反并恢复名誉,否则他不接受出狱;其理由是针对他发生了司法犯罪

这些声明与科里达洛斯监狱社会工作者证人的证言直接相矛盾。该证人并非应被定罪者请求而到比雷埃夫斯轻罪法院审判委员会面前作证,而是自行主动到场,“……因为不能证明她知道被定罪者希望在获得事先恢复名誉和完全平反这一条件下离开上述羁押机构,结果她所作证言被认为不真实……”[裁定第5页第2面至第6页第1面]。

于是,比雷埃夫斯轻罪法院审判委员会驳回了科里达洛斯监狱负责人的申请。该申请转交了非政府组织2012年6月25日关于对这名92岁在押人员作有条件释放的申请兼报告;委员会认定该人员并未得到矫正。

根据裁定和检察官建议中的思路,可以得出结论:这名在押人员虽已被剥夺自由超过63年,但仍必须留在监狱中,以便被矫正,并在未来过诚实且合乎道德的生活;而在这个远远超过人类预期寿命的年龄释放他,将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