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说明:本文来自《Nomika Epilekta》旧档案,现经整理保留,供历史与资讯阅读。

凡因工作或个人兴趣而经常旁听审判的人,常会思考:司法权是否确实表达了社会健康运作所必需的正义感

毫无疑问,我们的法官忠实反映了一种权力思维;但许多人是否真正具有公正判断,则存在严重疑问。即使其他国家权力运行不佳,公民仍需要相信法官是实现正义的最后希望。如果法官也像其他所有人一样运行,就没有希望。

本文并非讨论司法腐败等“司法黑幕”现象;作者希望这些只是例外而非常态。文章关注的是司法职能的日常行使,即审判如何进行。其方式令人不安,也似乎未达到欧洲国家应有水平。

作者表示,将在“文章”栏目中定期记录相关现象,例如庭审程序的进行方式,包括证人和当事人询问中的真实例子,以及裁判内容。许多裁判在较好情况下表现出对细小条文文字的狭窄官僚依附,在更常见情况下则体现严酷、过度严格的精神,并明显偏好剥夺自由而非立法者提供的替代性刑罚。

司法中缺少宽恕精神,缺少在不那么狭窄、而更具法律、人道乃至哲学视野中解释法律的能力,缺少对案件更深层的进入。作者把这种缺失与英美法官的衡平法精神作比较,甚至联想到充满智慧的所罗门式正义。唯一不缺的是一种常带威权色彩的权力展示,既面向诉讼当事人,也面向律师。

文章因此提出,正义不是条文自动运算的结果。司法权若要获得社会信任,必须不仅具备权威,还必须具有衡平、审慎、人文判断和对具体案件的真实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