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说明:本文出自Nomika Epilekta旧档案,经整理保留,供历史和信息性阅读。

我们经常从媒体获悉,某公司经理因欠国家款项被审前羁押;某诈骗案被告人在向侦查法官陈述后被审前羁押;某女士因杀人未遂被审前羁押。

被审前羁押的,不是政治人物,而是牵涉“西门子”(Siemens)丑闻某人的妻子和女儿;这实际上适用了纳粹主义中的“集体责任”及相关非人道方法。被告父亲的未成年儿子原本也要被逮捕,但由于民众愤怒并公开谴责这名年轻侦查法官,才在最后时刻避免。

某左翼议员女儿的情感伴侣的兄弟也被审前羁押,理由是该议员的女儿及其伴侣是吸毒者,并参与毒品贩运。

卷入足球假球丑闻的人被审前羁押,但雅典律师协会副主席除外;他被排除在外,并毫不受影响地继续履行雅典律师协会副主席以及该协会纪律委员会成员职责。最近,我们又获悉瓦托佩迪修道院院长埃弗莱姆长老被审前羁押;数年来,他被控为修道院利益对国家实施诈骗。

但是,这些监禁或“审前羁押”合法吗?它们为何被适用,又由谁适用?

这些问题需要有根据的回答;主管机关不屑于给出这样的回答,或者在愿意回答时,也只是残缺、不充分并充满法利赛式伪善和表演,反复提到“希腊司法”及其所谓不可触碰性。

政治上的法利赛人以及司法权的文士,有义务负责任地回答,并解释为什么某些例外的公民,无论有名还是无名,会被剥夺最宝贵的人类利益和权利,即自由;而另一些人即便被控主要针对祖国实施极其严重的犯罪,却从未穿过我们那些恶劣监狱的大门。

在我国,审前羁押作为针对严重犯罪行为人的预防性措施,被用来对付弱者以及不同时期强权者的政治对手。

于是,某所谓“执政党”之一的议员、瓦托佩迪案委员会主席,以非人道且无耻的方式宣称自己因这位长老院长被审前羁押而“得到证明”,也就是说,他对此感到满意。

请看这种冷酷、情感麻木和僵化:社会上有影响力且有权势的人,在某人被剥夺最宝贵的人类利益,即无价自由这一悲剧事件面前,公开表达带有情结的满足感;而这个人被他们标定为对手,也就是其党派派系的对手。

然而,议会瓦托佩迪委员会主席对瓦托佩迪审前羁押表达“满意”,恰恰显示这种野蛮且违法的审前羁押措施,确实被选择性地用于其立法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

根据法律,审前羁押是一项例外措施,只能在非常情况下适用,即其他手段无法使用时,例如金钱保证、定期到警察局报到以及禁止离境。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人在侦查程序中,尤其是在其一旦被提交审判时,出现在主管法院面前。

在提交审判之前,以及在对其作出不可撤销的定罪判决之前,被告人受到所谓无罪推定的绝对保护。也就是说,在以不可撤销的司法判决定罪之前,被告人被推定为无罪;不可撤销是指定罪判决已不能再通过救济途径受到攻击。

无罪推定构成基本个人权利,因为它规定于《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该宪章自2009年12月1日起在整个欧洲联盟以及我们这个小国家适用。

通过针对强权者政治对手、弱者、外国人和病弱者持续实施违法且野蛮的审前羁押,我们的社会容忍基本且不可侵犯的人权遭到侵犯,并激起东西方文明国家的愤怒。这种愤怒不加区分地指向所有希腊人,也使已经四面受批评和攻击的我国名誉受损。

审前羁押由多数侦查法官作出。他们不审查条件,尽管已有努力试图阻止这种难以解释的做法;这种做法引发了关于司法权人员能力和训练的问题。

由于违法且无正当理由的审前羁押,可以看到:(一) 按人口比例,我国在整个欧洲联盟东西部国家中维持最多的审前羁押人员;(二) 审前羁押通常持续至最高期限,即十八个月;(三) 当十八个月羁押期限接近届满时,审理主案法院的目标不再是依据诉讼规则公正且从容地进行审判,而是不管怎样在十八个月届满前结束审判,因为法官因违反十八个月期限并导致被告人释放而面临纪律后果;(四) 当许多被不公羁押者被宣告无罪后,他们会向国家追责并获得可观赔偿,但支付赔偿的不是作出羁押决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而是国家用国际高利贷者的借款支付;(五) 公民对司法权及其作出公正裁判和判断的能力失去信任。多数人把司法权视为必须以任何手段面对的敌人。

多数司法和检察职能人员应对不公、无正当理由且违法的审前羁押负责。因为从他们工会机构、代表以及个别人员不时发布的公告看,他们希望并倾向于羁押被告人。这种倾向的原因在于,通过不受控制地适用审前羁押,作出羁押的人感受到力量和权力的快感,如所有欠发达社会中那样;此外,他们也不面临纪律审查风险。

为避免我国因大量不公、违法且无正当理由的审前羁押继续蒙羞,主管者,即司法、立法和行政权力机关,必须立即采取当前情况所要求的一切措施。

我们的社会必须人道化、文明化,并进入我们所处的世纪。这需要立即禁止审前羁押,使其仅作为例外措施,在极少数且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命令适用;需要加快案件排期,保护公民免受无目的追诉;需要停止把社会生活的一切表现刑事化;并需要排除司法任意